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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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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业务主要成果文件及收费基价(黑龙江收费)

序号成果文件名称收费基价(万元)
城镇体系规划30
城市规划
1城市总体规划50
2城市发展战略规划30
3概念规划20
4城市近期建设规划30
5分区规划25
6控制性详细规划10
7修建性详细规划
7.1居住区5
7.2城市一般地段5
7.3城市重要地块10
7.4修建设计按设计项目总投资的4%计费
8规划评估
8.1城镇体系规划评估城镇体系规划评估费为相应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费的30%,收费基价为15万元
8.2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城市总体规划评估费为相应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费的30%,收费基价为20万元
8.3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评估报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评估报告包括用地性质调整、容积率调整等,收费基价为10万元
镇规划
1镇区规划建设镇区规划按镇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万元/平方千米计取,收费基价为20万元
2镇区规划建设镇域镇村体系规划按10万/万人计取,收费基价为15万元。
3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按照5万元/个计费。
4镇区详细规划参照城市详细规划相应标准计取
5乡规划参照相应镇规划收费标准
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计费标准根据规模大小情况,编制费用按照8-15万元/村收取,不含村庄地形图测量费用。
农村社区规划参照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计费标准,收费基价为5万元。
城市设计总体规划及分区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收费按万元/平方千米收取,收费基价为40万元
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城市新区和开发区按照万元/公顷收取,收费基价为3万元;旧城区改造和历史文化保护地段收费按万元/公顷收取,收费基价为5万元。
风景区规划
1风景区总体规划30
2风景区详细规划20
环境景观规划20
城市专项规划
1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15
2城市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费15
3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5
3.1城市综合防灾系统专项规划15
3.2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编制计费标准为5万元/平方千米,收费基价为60万元
4交通专项规划
4.1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80
4.2城市轨道交通规划50
4.5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城市公交规划、停车系统规划、交通管理规划、交通安全管理规划40
4.6城市道路主要交叉口及路口渠化规划5
4.7其它道路交通规划如道路标志标线、标牌及路口渠化规划编制5
5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30
6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编制50
7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50
8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编制50
8.1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专项规划编制30
8.2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专项规划20
8.3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专项规划编制50
8.4其它城市专项的规划编制10
单项工程规划
1城市道路规划编制5
2城市市政管线规划5
3城市市政管网规划综合
项目选址规划
1重点项目30
2一般项目
2.1块状项目2
2.2线状项目3
2.3块状、线状均包含的项目5
十一旅游规划
1省域旅游发展规划240
2市域旅游发展规划100
3县域(含县级市)旅游发展规划40
4如增加旅游产业规划原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40%
十二规划咨询
1咨询规划设计费的30%计取
2专家咨询教授级高工5000元/工日,高工4000元/工日,工程师3000元/工日。
十三编制标书编制标书收费按所编项目规划设计收费的5%收取,收费基价为2万元。
十四规划标底费规划标底费按照该规划设计收费的30%收取